Friday, September 7, 2007

王建民的合約

王建民這幾年在台灣是真的很紅
我想他出現在中文報紙頭條的機會不比布希,陳水扁,馬英九等人來的少
前些日子看到一些討論關於他明年(及未來)合約的狀況
只是想表達我的看法

基本上王建民明年應有薪資仲裁的資格
為何只是"應有"呢?
MLB基本上規定滿三年才有薪資仲裁的資格
王建民事實上在大聯盟未滿三年
但是他應會是所謂"super-two"
這是說在當初同期在2005登上大聯盟的選手
若你登錄在40人名單在前17%(前六分之一)
雖然你未有滿三年
但你同樣有薪資仲裁的資格
只是你還是要滿六年才有自由球員資格
以王建民而言
Yankees還是可以控制他未來4年(2008,09,10和11)
在這前提下
我實在看不出Yankees有和他簽長約的必要
事實上
投手是最容易受傷的位置
我個人是認為就算Yankees想和他簽長約
應該是在2010年的季後
最多是在2010的球季中

至於他明年的薪水
我猜應不會超過250萬美金
畢竟他這是第一年薪資仲裁
而且比起他06年近50萬算是500%的調幅了
去年Padres的Jack Peavy也是第一年薪資仲裁
他以才從75萬跳至250萬
以這種比例王建民明年的薪水有200萬美金就該滿意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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