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September 6, 2007

我的美國公民路(2)

續上

其實這也沒多複雜
就是當初大學畢業後
陰錯陽差的來美國繼續求學
本來真的很想回台灣的
但是Louisa說

"回台灣後再回美國工作的機率就很小了
先在美國有工作經驗後回台灣後可能也較有發展"

於是乎
從F1(學生)變成OPT
再換成H1
再來是綠卡而後是公民
就這麼一轉眼
Louisa和我已在美國待了11年了

以前總是想著拿公民後就隨時可搬回台灣
但事實上呢
加上兩個小孩後
要有多大的勇氣才能下這個決定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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