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3, 2007

我的美國公民路

上個月21號(8/21)
我們正式宣示成為美國公民
按著一些人的說法
我的
美國夢(American Dream)算是完成了一大半了
自己雖然沒什麼感覺
父母倒是挺高興的

到底這張公民紙能帶給我什麼好處呢?
考過公民的都知道(就是那100題中有的啦)
成為公民好處有
1.能去政府上班
2.能以美國護照旅行世界各地
3.能夠申請親屬移民來美

關於1
雖然我不在政府上班
但是我有幾個非常好的朋友是
加上曾為contractor之賜
對政府機構的員工政策倒是有不少了解
除了上下班要簽到外(sign-in; sign-out)
其他倒有不少好康的
將來我倒不排斥去政府上班啦

至於2呢
看到現在台灣在國際上的困境
美國護照好像真的比較好用(這算不算"不愛台灣")
但是考量到現在一來沒錢二來小孩還小
這個德政(算嗎?)現在也享受不到
不過將來該鐵定用的到的吧

而3.呢
老一輩的人生活在美國會很無聊的
我實在不覺得幫父母移民到美國是個好主意
至於同輩的兄弟姊妹呢
排期超久不說
每個人也都要忙著自己的事業
誰有那個美國時間到美國這無聊透頂的地方受罪做移民監
不過有備無患總是好的吧

(未完待續)

By Larry

2 comments:

Angel said...

公民對我而言好像也沒什麼 宣誓完有的人好高興 我還覺的那些人有毛病 哈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海關會問東問西的 這次在台待超久 也只問去多久 下一個就說歡迎回家 ???? 那一邊才是家 也有點搞不清楚了 其實有pr就可以在政府上班了吧 好像只有FBI 要公民 咱們一起去 FBI玩玩吧

Larry said...

哇 ~~ FBI
想到FBI就想到莫德探員
Agent Tang好想很響亮的樣子
聽起來好像真是不錯

公民100題中真的說公民的福利包跨在政府上班
不過我們也有PR的朋友在政府上班的例子
大概不同的angency有不同的policy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