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9, 2008

你是不是我朋友?

最近娛樂新聞中最紅的大概就是陳冠希淫照事件
我想除了當事人之外
其他人對這事也沒啥權利予以置評

只是看到香港警方的一則報導不免有些莞爾


"警方又澄清,將該類相片發布給公眾,包括“網友”間傳閱即屬違法,但在朋友間傳閱不算違法。"












這樣好了
下次若有任何人要找我做壞事
或要寄給我任何違禁物
請先昭告"我們是朋友"
謝謝


PS: 上述圖由朋友轉寄而得
若原主人不願分享
請留言告知以便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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